根据工作需要,禹州市钧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巡防队员(全部男性)派遣至禹州市公安局工作,为规范和完善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的原则。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巡防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所需的工作上的能力、技术技能、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户籍所在地为禹州市辖区内、男性、年龄在18周岁(含)至35周岁(含)之间;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精神类、传染性疾病;
6.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特殊技能技术人才且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4.因违纪违规被解聘或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本次招聘由郑州智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流程有: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检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禹州市人社微信公众号、平安禹州微信公众号、郑州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郑州智航人力微信公众号等地方信息平台同步发布。
按招聘要求对报名考生资料做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合乎条件的报考人员进笔试环节。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来进行,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禹州市人社微信公众号、平安禹州微信公众号、郑州智航人力微信公众号等地方信息平台同步发布。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比例的,全体进行面试)。
2.面试资格确认: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参加面试人员报名填报的学历、年龄、身份等信息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发放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禹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平安禹州微信公众号、郑州智航人力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报考同职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禹州市人社微信公众号、平安禹州微信公众号、郑州智航人力微信公众号发布。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前80名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如达不到80人,按实际人数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最终成绩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通过禹州市人社微信公众号、平安禹州微信公众号、郑州智航人力微信公众号发布。
2.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禹州市人社微信公众号、平安禹州微信公众号、郑州智航人力微信公众号发布。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有关要求,设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两个项目。测试项目均为达标项目,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根据各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1:1.2的,全体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通知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标准实施。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禹州市人社微信公众号、平安禹州微信公众号、郑州智航人力微信公众号、郑州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步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一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到禹州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不参加岗前培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招聘人员与禹州市钧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200元(基本工资)+300元(人均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二)在岗工作期间参照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
(三)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