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家荡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主体工程) (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EPC)

来源:欧宝直播    发布时间:2024-12-22 14:09:51 点击:1次

  项目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项目东至振兴北路,南至规划河道,西至规划利民路,北至东大路。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97.98亩,总建筑面积约2390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3849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25184平方米),计划建设办公配套用房1栋,电子产业用房4栋,高端制造厂房2栋,地下停车库及相关门卫、开闭所等附属用房。项目计划分二期实施:本次一期部分建设内容有:1#楼、2#楼、4#楼,门卫、地下室及室外配套。用地面积30191.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59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8409.7平方米,地下室面积:25184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

  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94852.0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7307.93万元,本次招标的一期项目建安工程费约39181.94万元。

  2.3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湘家荡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主体工程)(一期),包括1#楼、2#楼、4#楼、门卫、地下室及室外配套的建筑、安装、公共部位装修、弱电智能化(安防)、别的设备(电梯、空调、充电桩)及室外附属工程(道路、景观绿化)等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不含永久水、永久电、华数、通信、二次供水、管道天然气、能效监测。

  设计施工总工期:27个月,且合同签订后30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

  其他要求:(1)与工期有关的坏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2)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开工令签发之日开始。

  (2)设计品质衡量准则: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3.1.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

  3.1.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外省企业:设计公司可以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公司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1.6.1联合体双方应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3.1.6.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3.1.6.3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出2家。

  3.1.6.4当联合体各方具有企业资格要求中的同一资质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6.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建筑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或监理业绩。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至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对应承诺书;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方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下同)。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以电子文档形式(不具名)于2024年8月25日17时00分前上传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4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4年9月14日9时00分整(投标人不必派代表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5.4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客服电话:、);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7.2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单位全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账号:9。

  7.3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可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客服电话:、。

  7.4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的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出现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没办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招标人: 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办事处地址:嘉兴市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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