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需要拥有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包括随时掌握保安员的工作状态,提供基础技术和基础设备支持,具备较强的安全问题解决能力等。
4.拟任的保安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相关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等不良记录。
5.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6.提供专职保安员的名单和资质证明,以及拟提供的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等材料。
7.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1.准备材料:申请者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包括填写《保安服务企业资质申请表》、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及简历、所有股东的身份证明和出资比例、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指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等。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公安机关,并根据相关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包括《保安服务企业资质申请表》等。同时,需要出示公司的章程和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3.公安机关审核: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材料来审核,并对实际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若审核通过,公安机关将出具《保安服务企业资质审核意见》。
4.领取许可证:若审核通过,携带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保安服务企业资质审核意见》到当地公安机关领取《保安服务许可证》。
5.办理营业执照:在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携带该证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