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物业小区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物业小区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物业小区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物业小区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24〕28号)要求,在电瓶车全链条安全集中整治行动(2024年3-6月)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城管领域电瓶车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电瓶车引发的事故,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系统梳理加强电瓶车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任务,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完善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有效遏制电瓶车火灾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电瓶车消防安全常识性和警示性教育,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栏、电梯广告、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张贴电瓶车火灾防范宣传图以及禁止电瓶车停放、充电等标识,普及有关电瓶车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常识。二是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并且开展应急演练,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瓶车消防安全防范的浓厚氛围。三是相关的单位要充分的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大力宣传电瓶车“进梯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和违规改装、停放、充电的危害,清醒认识电瓶车火灾危害,充分的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一是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逐楼逐梯对电瓶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12小时内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和所在乡镇、街道。对重点项目加强检查,对照《三明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中的“防范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联合消防部门开展住宅楼栋负一层、架空层等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充电设备和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规范性检查。物业科每月适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夜间检查和错时检查,并填写《2024年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台账》,并于每月29日之前报送至城管局物业管理科。二是对各小区充电设施和场所进行摸排。于7月31日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填报《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设施台账》报送至城管局物业管理科。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内无人认领的“僵尸”电动自行车清理行动,并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制度,要求与机动车分区停放、分类管理,停放车辆不宜过于密集,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进行统一维护。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检查,同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整治期间,每个物业小区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少于两次,同时做好演练相关记录。
一是对已经投入使用但缺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物业小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充分利用共用部位或原有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增建、扩建和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并配套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的建设,确保场所充电装置的线路敷设、电气配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二是对受到空间限制,增建、扩建和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确有困难的物业小区,可选择在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以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三是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升级充电设备,引进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种形式的充电装置,确保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四是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住建、规划、消防部门、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及业主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新建和改建;配合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强化特种设备日常管理,推动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阻止系统。
将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纳入物业项目年度考评。将各物业项目落实情况作为物业项目年度考评的日常考评重要内容。凡因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或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在物业项目年度考评中不得评定为五星、四星物业项目。
(一)组织领导要到位。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部署,强化各部门联动,积极协调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和应急演练,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
(二)信息报送要准确。局属各单位和科室要按排查整治方案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台账信息,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一旦发现火情要按照应急管理相关规定报告处置,力争第一时间消除影响,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体责任要压实。局属各单位和科室要督促行业管理领域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对发现的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坚决予以整改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现将《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24〕28号)要求,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集中整治行动(2024年3-6月)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城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系统梳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任务,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完善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性和警示性教育,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栏、电梯广告、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图以及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标识,普及有关电动自行车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常识。二是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防范的浓厚氛围。三是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和违规改装、停放、充电的危害,清醒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一是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逐楼逐梯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察觉缺陷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12小时内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和所在乡镇、街道。对重点项目加强检查,对照《三明市电瓶车全链条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中的“防范电瓶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联合消防部门开展住宅楼栋负一层、架空层等电瓶车充电场所充电设备和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规范性检查。物业科每月适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夜间检查和错时检查,并填写《2024年物业小区电瓶车消防安全检查台账》,并于每月29日之前报送至城管局物业管理科。二是对各小区充电设施和场所进行摸排。于7月31日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填报《小区电瓶车停放及充电设施台账》报送至城管局物业管理科。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内无人认领的“僵尸”电瓶车清理行动,并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制度,要求与机动车分区停放、分类管理,停放车辆不宜过于密集,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进行统一维护。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检查,同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整治期间,每个物业小区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少于两次,同时做好演练相关记录。
一是对已经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但缺少电瓶车充电设施的物业小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充分的利用共用部位或原有的电瓶车停放场所,增建、扩建和改建电瓶车充电场所,并配套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的建设,确保场所充电装置的线路敷设、电气配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二是对受到空间限制,增建、扩建和改建电瓶车充电设施确有困难的物业小区,可选择在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安全性能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以满足居民电瓶车充电的需求。三是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升级充电设备,引进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种形式的充电装置,确保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有效防范电瓶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四是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努力配合住建、规划、消防部门、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及业主对电瓶车集中充电设施新建和改建;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强化特定种类设备日常管理,推动电梯安装电瓶车阻止系统。
将电瓶车整治工作纳入物业项目年度考评。将各物业项目落实情况作为物业项目年度考评的日常考评重要内容。凡因电瓶车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或电瓶车引发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在物业项目年度考评中不得评定为五星、四星物业项目。
(一)组织领导要到位。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单位、科室要格外的重视,细化工作部署,强化各部门联动,积极协调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有关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和应急演练,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
(二)信息报送要准确。局属各单位和科室要按排查整治方案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台账信息,慢慢地增加电瓶车火灾防控工作。一经发现火情要按照应急管理相关规定报告处置,力争第一时间消除影响,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体责任要压实。局属各单位和科室要督促行业管理领域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对发现的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坚决予以整改并消除火灾安全风险隐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