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差额征税(20241116)

来源:欧宝直播    发布时间:2024-12-24 23:30:37 点击:1次

  差额征税的开票方式除了文件明确规定差额部分(指扣除部分,下同)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都可以全额开具,根据这个标准划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差额征税——差额开票,另一种是差额部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差额征税——全额开票。

  即销售方征多少增值税,购买方抵多少增值税。即如果政策明确规定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方式有以下三种:一是全额开具普通发票;二是差额部分开具普通发票,剩余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是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发票,这种类型下,受票方取得的发票中差额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自然没有参与抵扣。

  1.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理解:代付款票据由收款单位开具。

  2.旅游服务,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理解:代付款发票由收款单位或个人开具。

  3.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公司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财税〔2016〕47号)

  4.安保服务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以及其他安保服务。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财税〔2016〕68号)

  5.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财税〔2016〕47号)

  6.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接受的捐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16〕39号)

  7.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8.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9.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提供的教育辅助服务,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10.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理解:购买方不凭票抵扣,可根据“卖出价-买入价”差额征税。

  11.自2018年7月25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公司可以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联的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就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购买方开具行程单,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12.自2018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公司可以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联的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中,支付给境内单位或个人的款项,以发票或行程单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以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能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财税〔2017〕90号)

  1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差额征税的,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税总函〔2016〕145号)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 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14.2024年12月1日前,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出售的收益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税总函〔2016〕145号、财税〔2016〕36号文附件3、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例如:某人销售商品房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 100 万元,扣除额(房屋原值)80 万元,征收率 5%。增值税差额征税计算公式如下:税额=(含税销售额-扣除额)×税率或征收率/ (1+税率或征收率) 金额=含税销售额-税额 现增值税=(100)×5% /(1+5%)=9523.81 元 金额= 1000000 - 9523.81 = 990476.19 元

  15.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1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销售额。不包括以下资金项目:按规定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代收代付的证券公司资金交收违约垫付资金利息;结算过程中代收代付的资金交收违约罚息。(财税〔2016〕39号)

  17.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计算当期销售额时可以扣除的价款本金,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期应当收取的本金。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为当期实际收取的本金。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18.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实物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按照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抵债不动产的作价,应当取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实物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债不动产时,抵债不动产作价的部分不得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

  案例1:某劳务派遣公司,采用简易计税,2020年5月份收取劳务派遣费2000万元(含税),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1200万元。有几种开票方式?

  1.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2000万元和扣除额1200万元,系统自动计算税额38.10万元和票面不含税金额1961.90万元,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公司可以抵扣38.10万元。

  差额部分不得开专票,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1142.86万元,税额57.14万元,价税合计1200万元;剩余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761.90万元,税额38.10万元,价税合计800万元;

  两张发票含税价合计2000万元,不含税金额合计1904.76万元,税额合计95.24万元。公司可以抵扣38.10万元。

  3.开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000万元,不含税金额1904.76万元,税额95.24万元;公司取得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销售方全额开票,差额纳税,购买方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全额抵扣税款。即除了政策明确规定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项目,其余的项目都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它减轻了销售方不能取得进项发票的税负问题,又使购买方的利益不受影响。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2.建筑服务预缴以及建筑服务简易计税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所述“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线〕140号)

  4.符合规定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5.符合规定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6.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16年54号)

  7.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8.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案例2:某房地产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销售开发产品售价1090万元,假设土地成本654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项税额90万元。

  销售方差额纳税=(1090-654)÷(1+9%)×9%=36万元,购买方全额抵扣进项税额90万元。

  案例3:某中学将校园内园林绿化工程发包给本市乙建筑公司,工程建设价格515000元。乙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把其中的309000元建筑劳务分包给本市的丙公司。2023年1季度,乙公司收到该中学支付的工程款515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0元,税额为15000元,取得丙建筑劳务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价税合计309000元。假设乙公司2023年1季度无其他应税行为发生。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第9栏填写200000元。

  1.选择具有开票权限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开票员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3.填写购买方信息后,录入或选择项目开票名称“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自动弹出扣除项填写界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真实的情况选择差额扣除凭证类型,并录入相关凭证信息(如劳务派遣服务中代公司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包括凭证合计金额和本次扣除金额,点击【保存并继续】。

  选择开票日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系统显示该时间段取得的发票信息,勾选差额扣除内容对应的发票,录入扣除额后,点击【提交勾选】。

  3.根据真实的情况录入扣除信息,支持录入多份差额扣除凭证。录入完成后,完成所有扣除项录入后,点击【确定】按钮。

  1.核对开票信息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按钮,提示开具成功,即完成发票开具。

  (1)票面左上角(二维码旁)显示“差额征税-差额开票”或“差额征税-全额开票”字样;

  1.点击【立即开票】,选择发票票种,“差额征税”下拉选择“差额征税——全额开票”,点击【确定】。具体开票操作与一般蓝字发票开具操作相同,发票左上角显示“差额征税—全额开票”标签。不需要填写扣除项,直接录入全部金额开具金额即可。某些特定业务使用差额开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比如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等。

  2.如依据业务需求,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将“差额征税—差额开票”标签的蓝字发票全部红冲。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

  (一)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工程项目施工”等科目,贷记“应该支付的账款”、“应当支付的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项目施工”等科目。

  (二)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例:某一般纳税人公司,其金融商品转让取得含税收入3000元,该项金融商品的含税买入价是2000元,无其他结转,则处置该金融实物资产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案例:某中学将校园内园林绿化工程发包给本市乙建筑公司,工程建设价格515000元。乙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把其中的309000元建筑劳务分包给本市的丙公司。2020年1季度,乙公司收到该中学支付的工程款515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0元,税额为15000元,取得丙建筑劳务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价税合计309000元。假设乙公司2019年1季度无其他应税行为发生。

  根据4号公告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因此第9栏填写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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